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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银行(601229)深圳分行受到“十连罚”,10张罚单总罚没金额超过500万元,涉及9名相关责任人,其中多人为深圳分行重要板块一把手或支行行长。
从处罚原因看,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涉及多宗罪:贷款资金对接本行到期不能兑付的理财产品;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小微统计数据不真实;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
依据相关条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对该行没收违法所得1042339.57元,罚款3684679.14元。据南都湾财社记者观察,这笔巨额罚单在城商行阵营并不多见。
9名责任人被点名警告或罚款,而“房地产贷款违规”成为高发问题。
其中,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市场二部总经理马卡凡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罚款10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授信部总经理赵立武对深圳分行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上海银行深汕分行客户经理黄崇格对深圳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市场部经理黄春亮对深圳分行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行长刘锋对深圳分行贷款资金对接本行到期不能兑付的理财产品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行长黄河对深圳分行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罚款10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培强(主持工作)对深圳分行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客户经理卢若晨、张惠敏被警告。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016年11月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是国内20系统性重要银行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上海银行一直是仅次于北京银行的“城商行二哥”。近年来,无论从资产规模,还是营收净、利润等指标,上海银行出现掉队。按照2023年年报,上海银行在5家头部城商行中系唯一的营收负增长。
与这次深圳分行的大罚单相呼应,近年来上海银行总体合规内控的压力不容忽视。按照南都湾财社记者记者的统计,从2023年以来至今,上海银行由于涉及业务违规行为等多项问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罚没总金额超1.2亿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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